各学院:
根据国家民委《关于为澳门高校推荐2019/2020学年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的通知》要求,我校将在2019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中推荐1名少数民族优秀学生赴澳门科技大学攻读奖学金硕士研究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推荐基本条件
(一)符合《关于为澳门高校推荐2019/2020学年奖学金硕
士研究生的通知》(详见附件1)中“遴选推荐条件”的要求;
(二)符合澳门科技大学在《2019/2020学年供国家民委推
荐内地优秀学生就读之硕士学位课程资料及相关条件》(详见附件2)中所列申请条件;
(三)符合《大连民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
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大民校发[2017]56号)相关规定。
二、工作时间安排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动员,并将本通知在学院内公布。
(二)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须于2018年9月14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推荐优秀少数民族学生赴澳门修读研究生登记表》(详见附件3)及证明材料(详见附件4)。
(三)各学院审核学生资料后,填写汇总表于2018年9月17日17:00前汇总表(详见附件5)及学生申请材料报送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发区校区综合楼A313),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 于开爽,电话:87188626(5626)
任长虹,电话:87656049(5049)
三、其他事项
(一)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各学院提交的推荐学生名单及材料并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二)初选名单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国家民委港澳台办。
(三) 学生录取与否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研究生资助发放技术委员会审定;
(四)奖学金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研究生资助发放技术委员会提供。
大连民族大学教务处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