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项目的通知》(见附件)的有关要求,现开展辽宁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项目申报,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人要求
1.1项目申请人需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高级(或相当于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承担过国家和省部级项目的中青年专家优先。
1.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项目
(1)项目负责人有省财政资助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含“兴辽英才计划”)且未完成结题的,原则上不得申报;
(2)在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的,不得申报;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的,不得申报;
(4)有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不得申报;
(5)违背科研伦理道德的,不得申报。
2.申请人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等管理规范,在线填报《辽宁省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申报书》。不符合指南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无需报送纸质申报书,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3.截止日期:2020年3月20日
联系人:黄治宇 电话:87656061
科技处
2020年2月5日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辽宁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