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关于开展大连金普新区2020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人才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大连金普新区2020年第一批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人才资格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住房保障资格认定的高校毕业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2018年1月1日以后毕业的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
2.与学校签订1年以上聘用合同;
3.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
4.申请人在金普新区没有产权住房 (含公寓);
5.学校出具同意发放补贴意见。
三、所需材料
1.大连(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
2.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护照只适用海外人才);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国内证书需要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海外学历需要提供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证明;
5.聘用合同书;
6.连续缴纳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开发区人才市场五楼19号窗口打印办理);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8.大连( 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申请汇总表(2020年第一批)。
四、申报流程及要求
1.本次资格审查系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申请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的初审查验,通过后还需要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住房查验,住房查验结果公示结束后,该高校毕业生住房保障资格方可认定合格,申请购房补贴应在住房查验公示期满后购房方可享受补贴。
2.为保证认定工作的有序进行,学校将统一进行组织认定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先联系人才工作办公室报名(9月11日16:00前),再根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填表须知(详见附件)准备相关材料;
3.填写打印大连(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详见附件),并携带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下周三(9月16日)下午16:00前到综A725审核盖章;
4.个人的全部材料按照所需材料前7项(全部用原件进行扫描)顺序进行排列单独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并填写大连( 金普新区)新就业或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资格认定表申请汇总表(2020年)(详见附件),以上两个文件均以部门-姓名命名,于9月17日下午16:00之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shizike@dlnu.edu.cn;
5.9月18日学校派专人参加集中现场核验。原件待核验结束后返回。以上时间如有调整会另行通知,请提前做好安排。
联 系 人:任强
联系电话:87509391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