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的通知》(附件1)要求,请拟申报单位按照《2021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及其他综合专栏材料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861),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请于11月6日前将《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申请书模板》(附件2)和项目各方合作协议报送国际交流合作处326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unyu0815@126.com。
联系人:孙宇 (87924869)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