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与辽宁省民宗委、大连市民宗局及省内八个民族自治县签约合作后,1月3日,大连民族大学与大连市11个乡(镇、街道)签约,进一步深化校地合作,携手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和大连“两先区”“三个中心”高质量发展。
大连民族大学坚持将校地合作作为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积极发挥高校智力和人才优势,推动各乡(镇、街道)高质量发展。
此次分别与大连市普兰店区乐甲街道办事处、瓦房店市老虎屯镇人民政府、瓦房店市三台满族乡人民政府、瓦房店市杨家满族乡人民政府、庄河市吴炉镇人民政府、庄河市太平岭满族乡人民政府、庄河市桂云花满族乡人民政府、庄河市仙人洞镇人民政府、庄河市塔岭镇人民政府、金普新区石河街道办事处、金普新区七顶山街道办事处签署合作协议,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开展长期、全面、深度合作,推进乡村(镇、街道)在科技创新、特色农业、文旅产业等方面实现高质量发展,同时开展乡村(镇、街道)干部培训和各项特色社会服务工作。
为搭建更加宽广的合作平台,创新更加丰富的合作形式,形成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大连民族大学组织11个乡(镇、街道)负责人参观学校生物技术与资源利用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文冠果产业国家创新联盟、设计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展等。大连市11个乡(镇、街道)分别与对接学院进行合作交流,聚焦优势产业,加强产学研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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