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大新闻网讯 学校高度重视本科教育工作,坚持把教育教学质量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予以落实。为进一步加强工程教育专业建设,支持工程教育专业开展认证工作,日前,学校制定实施《大连民族大学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暂行规定》。
按《规定》要求,各工科学院要积极推进认证工作,“十三五”期间至少推选1个工科专业参评。对参评认证的工科专业,学校明确了支持和奖励政策。一是按照“谁率先推进认证,谁优先得到投入”的原则,对通过校内评估的专业给予30万元建设启动经费,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均给予重点支持。二是将首次通过认证的专业认定为国家级专业建设项目,给予30万元奖励性绩效,教学运行经费生均标准增加20%,专业招生总量优先增加等。
明年起,教务处将对申请认证的专业组织校内评估,协调组织力量支持各专业开展认证工作。按照《规定》,其他专业认证(评估)相关管理及奖励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信息来源 王祥灵 责任编辑 米怀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