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大新闻网讯 省委、省政府决定,今年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开展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12月4日,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沈阳召开。省委书记许昆林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委副书记、省长王新伟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周波出席会议。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隋青,省委常委、秘书长姜有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向群出席会议。

会上宣读了《中共辽宁省委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决定》,省领导向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我校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院(学院)代表学校荣获“辽宁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这是学校首次被省委、省政府授予这一荣誉。
近年来,在国家民委党组和辽宁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辽宁省委统战部和大连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学校党委团结带领全校2万余名师生员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学校各项工作的主线,贯穿办学治校全过程、人才培养各环节,形成“十个较早”工作经验,明确“十个较强”工作目标。先后承担完成国家民委“铸牢”文物古籍展、《“三交”史料·辽宁卷》编纂、辽宁省“铸牢”主题展览等重大任务,成功获批《辽宁民族研究》学术期刊。大力推进“铸牢”宣传教育,牵头组建东北片区《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课程建设联盟暨虚拟教研室。持续深化“三全育人”,构建“大思政课”育人格局,深入推进各民族师生交往交流交融,着力培养具有民族团结基因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优秀人才。积极服务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连续两年制定实施《服务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行动方案》,深化对辽宁省8个民族自治县、大连市11个乡镇和大连金普新区的校地合作,扎实开展“民大带你看大连”品牌建设。去年,学校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学校将以此次受表彰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落实国家民委党组和辽宁省委有关部署要求,持续全面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推动高水平现代化综合大学建设实现新跨越,更好服务辽宁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