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大新闻网讯 近日,辽宁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表彰2018-2020年度全省文明城市(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二届全省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及新一届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的决定》,我校荣获第二届“辽宁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全省共有22所高校入选。
近年来,学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提升校园文化内涵,有力促进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改革发展,让文明成为校园里最美的风景线。
本次荣获第二届“辽宁省文明校园”荣誉称号,既是对学校以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学校进一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的激励和鞭策。学校将以此次荣誉的获得为契机,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学校“十四五”发展建设汇聚强大的精神力量,推动学校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杨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