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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厅使用须知

1、非报告厅工作人员严禁操作报告厅所属各类安防与机械电气设备设施。

2、报告厅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违章用电,活动期间严禁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维修作业等施工,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场。

3、报告厅内严禁施放烟花、烟雾、冷焰火,如必须使用的,应经区公安消防机关审批。

4、活动单位必须指派专人维持活动秩序、严格控制入场人数,不得超员,不得堵塞疏散通道,如有必要应请学校安保人员协助配合,严防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5、不准在报告厅内外建筑物上粘贴海报、广告、标示、宣传品,活动中不准使用污染腐蚀物品作为演出道具,损坏报告厅设备要赔偿。

6、活动单位自律活动内容,严禁将违法、不健康活动内容参入活动中,一经发现,活动立即终止,其责任由肇事方负责。

为了活动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保证活动顺利进行,请活动单位及人员自觉遵守报告厅相关规定,报告厅工作人员将竭诚为您服务。

 

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