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要求,制定实施后勤建设发展规划,优化完善后勤管理服务保障机制,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和委属事业单位改革发展部署会议精神,加强后勤队伍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树牢“三全育人”理念,服务全体师生,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和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2.负责学校后勤经费的预算编制和使用工作。
3.代表学校履行甲方管理职能,负责学校能源资源管理和运行的统筹规划和建设,与校属或社会企业、机构签订后勤保障各类服务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房屋及基础设施零星维修服务,水、电、气、暖等能源资源管理运行服务,电梯、空调维保服务,医疗服务,绿化、保洁服务,通勤班车以及临时用车租赁服务,快递服务等),监督、检查和考评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4.负责制定实施学校整体修缮工作计划。其中包括:负责中央高校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修缮专项的前期调研论证、申报、招标前期准备和项目管理执行工作;负责对按规定需要招标的校内维修改造等项目的招标前期准备及项目管理执行工作;负责地上构筑物和地下管网的(基建质保验收后)维护和维修;负责教室、实验室、办公室等场所的家具和办公设备的维修及监督管理;负责网络基础设施(线路、站井、电视电话)的管理和维护维修;负责“一站式”报修平台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及时协调处理报修申请,确保一条微信(一个电话)就能完成校园报修,保证维修的服务质量和时效。
5.负责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集中采购的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监督食堂、超市等经营服务主体部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对食品、饮用水等卫生安全及商品价格、质量实施监管。
6.负责学校公共用房资源的统筹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学校行政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学生公寓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学习公款的整合和新学习阵地建设。负责教师公寓、周转房等校属产权房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报告厅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对内使用审批工作。负责学校房屋场地的租赁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编制、实施学校“美丽民大”建设工程规划,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校园景观和公共空间设计布局,打造各民族师生共享的具有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的校园空间。
8.负责组织制定、实施学校爱国卫生工作计划。负责学校预防保健和传染病防控工作。负责教职工健康体检和新生体检工作。负责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健康保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卫生所工作。
9.负责后勤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落实安全稳定“日自查、周会商、月检查”工作机制,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洪和抢险救灾工作。
10.负责学校大型会议、活动和节假日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11.负责学校通勤车管理和公务车辆管理运行工作。负责学校临时用车租赁、运行、管理等工作。
12.负责教职工住房补贴的统计与核算工作。
13.负责服务保障党的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14.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