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2号)、《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5号)有关规定,大连市科技局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工作,现就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以下简称中试基地)是指以企业、科研院所、第三方转移转化服务主体、双创孵化载体等为依托,为科技成果进行二次开发实验和企业规模生产提供成熟、适用、成套技术而开展中间试验的科研开发实体,是支撑引领产业链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平台。中试基地的产业领域方向应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需求,重点为装备制造、精细化工、海洋、洁净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生命安全等产业。

二、申报条件

(一)中试基地应有工艺验证、放大生产、产品检测必需的固定经营服务场所,拥有或整合行业上必要的通用计量、检测仪器,常规实验等专业设备及配套设施;

(二)拥有必要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三)具有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经验,对外部创新成果提供开放化的中试服务,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服务目标;

(四)能够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严格规范服务行为;

三、申报方式和时限

1.申报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https://kjxm.kjj.dl.gov.cn/)线上方式申报,点击左侧【我的项目】—>【项目申报】,选择右侧的【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备案】进行申报即可。填报表单(模板见附件)以系统平台为准。

2.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教师结合实际,研判中试基地申报条件开展申报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振东

联系电话:0411-87546465

科技处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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