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大新闻网讯 在9月27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我校2003级汉语言专业校友符攀婵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博士毕业后,符攀婵选择回到家乡,扎根基层,奉献家乡。她始终把传承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作为自己的责任,将基层治理和民族工作紧紧联系在一起,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穿到工作的方方面面。
符攀婵,黎族,海南乐东人,1984年9月出生,现任海南省定安县副县长,我校文法学院2003级汉语言专业毕业生,华东师范大学硕士,清华大学艺术学博士,九三学社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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