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创业学生(创业项目法人,本校大学生):
为助力学生自主创业,推动学校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启动我校 2026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的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主要依据《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大民校发〔2022〕74 号)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规定执行,创新创业学院将会对企业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检查,对于不能开展有效工作的企业,将停止经费资助。企业创办当年,招收我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的,给予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招收1人奖励0.25万元,奖金上限控制在1万元/法人以内;企业三年内连续招收我校应届毕业生就业的,给予持续带动就业奖励。招收1人奖励0.2万元,奖金上限控制在每年1万元/法人以内。
二、材料报送
1.材料内容:创业带动就业支撑材料(法人基本信息(附件2、3)、营业执照电子版、三方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等)
2.报送要求:各学院及法人于 2026 年 9 月11日至9 月18日17:00进行材料提交,可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或微信。
联系邮箱:1061641295@qq.com
联系人:陶依媚 联系电话:13898458591(同微信)
附件:
1.《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大民校发〔2022〕74 号)。
2. 2026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奖励法人信息。
3. 2026年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发放信息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