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大民校发〔2022〕74号),学校将通过立项方式遴选一批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进行创业资助,有针对性加强创业指导,支持大学生创业就业、创业带动就业。为做好本次遴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1.创业项目负责人需为本科生大三、大四学生,研究生研二、研三学生。
2.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违法和不良征信记录。
3.具有较强的自主创业意愿,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能够完成学业,如期毕业。
二、资助项目类型范围
1.依托所学专业开展的技术应用、产品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的创业项目。
2.依托“国创赛”、“挑战杯”等创新创业类大赛获奖项目的创业项目。
3.符合政府产业导向和市场需求,具有较好发展潜力的创业项目。
三、项目立项资助与管理
详见《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大民校发〔2022〕74号)。
四、申报材料报送
(一)申请人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认真填写《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申报书》、《学生注册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报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人加盖学院章。
(二)学院报送材料
学院确定相关人员对学生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审核通过的项目申报书由学院相关负责人签署学院意见。
1.提交推荐项目汇总表一份(见附件1);
2.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申报书一份(见附件2);
3.学生注册企业守法经营承诺书一份(见附件3)。
(三)报送截止时间及地点
请各学院在 2026年4月24日16:00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开发区校区融汇楼123室或金石滩校区弘德楼I区102室,电子版发送至1061641295@qq.com。
(四)联系人:陶老师 联系电话:87557922(7922)
创新创业学院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