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确保学生安全的通知》(辽教电[2016]42号)、中共大连市高校工委《关于深入开展高校安全稳定问题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深入开展我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各单位、各部门要巩固和提升我校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成果,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严格排查安全隐患,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台账逐项整改,积极消除安全管理薄弱环节,夯实我校安全管理基础,堵塞管理漏洞,强化安全教育,坚决遏制我校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稳定。
王永强 王喜春 杨树清 刘 秋 魏金良 于泽勇 戴向平
刘晓东 邹 雷 姜龙范 周春明 陈兴文 杨学平 徐绍文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4月27日,各单位、各部门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自查工作。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阶段,4月28日-4月29日,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的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危化品管理、食品安全等进行专项检查。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坚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查出的问题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列出安全隐患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
第三阶段:整改提高阶段,5月3日-6月3日,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各检查组的检查要求进行整改提高。要认真梳理排查出的各项问题,对上一阶段排查出的问题清单逐项整改,未能彻底整改的问题要建立台账,主要负责人要直接抓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各检查组要对整改清单逐项复核检查,跟踪落实。通过此次排查整治各地要建立完善学校安全检查长效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第四阶段:验收阶段,6月6日-6月25日,各检查组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进行“回头看”,进行总结、汇总,并将相关材料进行整理向上级单位进行汇报。
检查区域:学生食堂、教工食堂、学生浴池、开水房、卫生所、变电所、教师单身公寓、后勤员工宿舍;第一至第七、第十学生公寓、素质教育中心;办公楼、图书馆、大学生活动中心、风雨操场、体育场,学生公寓
检查重点: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用电安全、燃气及管线(网)安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违章电器、管制刀具;消防安全、公共设施安全、实验室、实验中心、工作室内消防安全
检查区域:学生食堂、教工食堂、学生浴池、开水房、变电所、换热站、教师单身公寓、后勤员工宿舍
检查重点: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用电安全、燃气及管(网)安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
检查区域:第一至第十学生公寓、留学生公寓;办公楼、教室、图书馆、多功能报告厅、大学生活动中心、体育馆;实验室、实验中心、工作室、药品库
检查重点:违章电器、管制刀具、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实验室安全管理、药品库、实验室内消防安全
检查重点:食品安全、用电安全、燃气及管(网)安全、公共设施安全、消防通道、消防设施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整治校园及周边安全问题重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使活动不走过场,保证扎扎实实完成任务。
(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对于排查出来的每一项安全隐患,都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工作责任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要严格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三)加强监督,注重实效。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作用,推动我校结合实际安排的集中整治行动,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通过检查督办等多种方式保证整治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四)加强宣传,巩固成果。要引导师生充分认识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必要性,增强安全意识。要不断总结推广校园及周边安全基层工作经验和做法,巩固提高基层安全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