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使用电暖气等取暖设备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5-01-04 点击数:

学校各部门:

近期,在校内消防安全检查中屡次发现有违规使用电暖气、电暖风等取暖设备现象,因其超负荷用电及发热量大等原因极易引发火灾,给消防和用电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为加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内严禁使用电暖气、电暖风等取暖设备;

2、各单位要对管辖的办公室、实验室、学生工作室等开展自查,如有正在使用的要立即停用;

3、在今后检查中如发现违规使用,将予以通报批评处理;对因私自使用造成事故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部门负责人和直接使用人责任。

特此通知。

武装保卫部

2015年1月4日

校园24小时接警电话:87404110 传真:0411—87656090 电子邮箱:baowei@dlnu.edu.cn

大连民族大学党委保卫部 保卫处 地址:大连金普新区辽河西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