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校园交通通畅有序,为师生员工提供一个安全方便的交通环境,根据消防部门意见和我校道路已经设立人行通道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进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按位停放,禁止占道停车;
2、校园环路交通限速20公里/小时,人行路口行人优先通行;
3、环路两侧不允许占道停车;
4、校园中心教学区域仍为机动车辆禁行区域,特殊情况需要进入须经过学校保卫部门批准;
5、学校西门、南门、体育馆门允许全体教工车辆通行;后勤业户车辆一律由南门通行;东门无特殊情况禁止车辆通行;
6、保卫部门将加强校园交通秩序检查管理,对超速、占道停车、私自进入机动车辆禁行区域等情况予以贴单警示、网上通报和取消进校资格等处理,同时该情况也作为本单位年度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依据。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