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消防、治安安全温馨提示

作者: 时间:2016-12-22 点击数:

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师生员工:岁末年初,保卫处在此提醒广大师生员工,增强安全意识,做好防火、治安安全防范,切实保护好自身人身、财产安全,特提示如下:

一、消防方面

1、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活动。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对本单位、本部门进行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认真组织自行整改,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认真整改火灾隐患。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确定整改措施、期限和负责整改的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不以任何借口拖延火灾隐患的整改。

3、强化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工作。按照相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确保完好有效,明确具体维修、维护管理人员及责任。

4、严格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切实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消防安全职责,不堵塞安全疏散出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实验室、开水房、食堂厨房等使用的燃油、燃气设施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加大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力度。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检查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积极做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突发情况的准备工作。

6、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加大本单位值班和防火巡查工作力度。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信息报送要及时,一旦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灭火。做好节日期间值班工作,加强防火巡查。

7、加强实验室、工作室消防检查。各实验室、工作室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按照防火工作要求,全面进行排查,确保实验室、工作室安全有序运转。

8、禁止使用各类违章电器。办公室、寝室内不得使用电暖气、电热棒等,人走断电,不得乱拉乱接电线,杜绝火灾隐患。

二、治安方面:

1、注意防盗。进出办公室、寝室要随手关(锁)门,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切忌在办公室、寝室存放现金和贵重物品,手机、笔记本电脑等应妥善保管。在人员密集地要提高警惕,防止扒窃。

2、警惕电信诈骗。提防“伪基站”诈骗;不轻信“中奖”类短信;自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银行、邮局等来电,有可能是假冒的诈骗电话,未经核实,不要轻信;涉及向外汇款、自动取款机转账,有可能是骗局,切勿上当。

3、注意交通安全。教职工在行车过程中,要小心驾驶,遵守交通规则,若遇险情请及时报警;切忌乘坐非法营运的车辆,谨慎使用各类“打车”软件。

4、遵守学校公寓管理规定。不带无关人员进出寝室,不得留宿外来人员,不要在校外滞留太晚,晚上22点30分后不准出校门(特殊情况应有老师陪同外出)。

5、警惕兼职、求职陷阱。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可轻信他人,防止上当受骗。发现被骗后寻机与当地公安机关或亲属取得联系,及时报警,避免产生不良后果。

校内发生紧急情况要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开发区校区5110,金石滩校区7110。

大连民族大学保卫处

2016年12月21日

校园24小时接警电话:87404110 传真:0411—87656090 电子邮箱:baowei@dlnu.edu.cn

大连民族大学党委保卫部 保卫处 地址:大连金普新区辽河西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