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体师生员工的一封信

作者: 时间:2018-01-03 点击数:

致全体师生员工的一封信

——电信诈骗的犯罪方法及防范措施

各位老师、同学们: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电话和网络等通信手段实施电信诈骗犯罪行为日益突出。此类案件大多为远程操控,社会危害不断加剧,为防范此类犯罪,提高居民防范意识,全力保障公民的切身利益不受侵害,现将目前发生在社会上的几类诈骗犯罪手段与特点披露如下,请广大师生员工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做好自我防范: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电信诈骗手段:

1.冒充公检法诈骗。骗子分别冒充“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社保、医保”工作人员,用网络电话虚拟上述单位电话号码,以“恶意透支、社保、医保账户异常或涉嫌洗钱、贩毒罪等”为名,要求受害人将个人资产转到所谓“安全账户”进行诈骗,或让受害人登陆虚假的公、检、法网站查看通缉令,后再实施诈骗。

2.冒充领导、同事、朋友或公司老板诈骗。其一:骗子通过非法途径获知公司老总或单位领导的姓名、电话等有关资料,假冒领导等身份发短信息给当事人,谎称更换手机号码,后再以该手机号码发短信诱骗被害人向骗子汇款;或者冒充单位领导、同事、朋友、亲戚等,采取直呼其名或“猜猜我是谁”的方式,以“临时周转、送礼给领导”等为名,要求事主向指定账户转入资金。其二:骗子利用不法手段侵入当事人聊天群中,掌握受害人的聊天记录,待时机成熟之际窃取公司、企业老板的微信、QQ资料,冒充老板向公司出纳发出汇钱的指令,骗取公司钱财。

3.网络兼职刷信誉诈骗。骗子在网上发布“兼职刷信誉,给予高额报酬”的虚假广告,先要求事主购买首笔订单,并进行少量返利,后以赚取更多提成为诱饵,诱骗受害人购买多笔订单,从而实施诈骗。

4.小额贷款诈骗。骗子通过发送短信或网上发布虚假信息,称可提供低息或免息贷款,受害人与其联系后,对方就以先汇款至指定账户证明有偿还能力或缴交保险,公证费等各种方式实施诈骗。

5.提高信用卡额度诈骗。骗子在网络上推广谎称能为受害人办理提高信用卡额度的业务,利用受害人急于提高信用额度来获取资金的迫切心理,后套取被害人银行卡卡号及消费验证码等信息后,后将所消费购买的充值卡等物在网上销赃套取钱财。

6.发送携带木马链接的内容短信诈骗。骗子使用伪基站冒充10086、95588等移动公司或银行客服电话发送包含钓鱼网站链接的短信,以积分兑奖、网银升级为由,诱使事主填写银行账号、密码,安装木马程序,进而将账户资金消费或转走。

7.“网购”诈骗。骗子通过不法手段在淘宝、京东等网购平台非法获取被害人订单等相关信息,冒充客服以网站维护、账号订单异常、获取被害人银行卡及支付宝等信息,或骗取被害人登录钓鱼网站实施诈骗,最终将钱款转走。

警方提醒:接到陌生人电话、收到短信及上网浏览时,如遇上述情况要“不听、不看、不信、不汇款、不转账”,尤其不要听信陌生人转接警方或其他咨询电话,或不要点击可疑网页提供的不明链接,一定要及时拨打110向警方咨询、报警。报警时请您携带涉案的电话号码、短信息内容、网络地址、银行账号及卡号。

大连市公安局

大连民族大学保卫处

2018年1月4日

校园24小时接警电话:87404110 传真:0411—87656090 电子邮箱:baowei@dlnu.edu.cn

大连民族大学党委保卫部 保卫处 地址:大连金普新区辽河西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