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11.9”消防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11-10 点击数: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师生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保障校园消防安全,在11.9消防日到来之际,我校将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安全隐患自查

从即日起学校各单位(部门)按照学校治安防火责任分区和《大连民族大学各单位(部门)安全稳定工作任务分解表》组织一次安全隐患自查工作,深入彻底排查整改安全隐患,自查情况于11月13日报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baowei@dlnu.edu.cn)。

二、宣传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进入冬季天气寒冷,也是使用违章电器发生火灾的高发期,针对这一时期消防工作特点,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是禁止在办公室、工作室、实验室等场所使用电取暖设备及各种违章电器取暖。

三、开展网上消防知识答题

为加强全校师生员工对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11月9日开始,武装保卫部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推送消防知识竞赛题20道,请各单位、各部门组织教职员工积极参加答题。

四、组织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及消防“四个能力”培训

11月9日至12月末,各单位要自行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四个能力”(即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灭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知识培训。如需要培训演练指导,请与武装保卫部联系。

联系人:开发区校区 李玉权 电话:15698851097

金石滩校区 杨殿豪 电话:18842652111

大连民族大学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6日

校园24小时接警电话:87404110 传真:0411—87656090 电子邮箱:baowei@dlnu.edu.cn

大连民族大学党委保卫部 保卫处 地址:大连金普新区辽河西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