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校学生驾驶机动车辆进校的管理办法

作者: 时间:2017-06-08 点击数:

各学院:

随着机动车辆保有量的快速增加,学生驾驶车辆的情况也日渐增多,但是由于学生这一阶段普遍是刚拿到驾驶执照,并且多数是临时借用车辆驾驶,存在着驾驶技术不熟练、车况不熟悉的问题,极易出现交通事故。针对这一情况,为维护校园交通秩序,保证广大师生员工安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提出以下管理办法:

1、各学院加强宣传,教育学生遵守国家交通法规,依法依规驾驶机动车辆;

2、本校学生临时有载人或载物需求,需要驾驶机动车辆入校,必须向门卫出示本校有效证件,出具本人驾驶证进行登记换证后方可驾车进入校园;

3、本校学生长期驾驶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每周超过2次),需由学生本人书面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说明驾车事由及车辆情况(车辆必须是本人名下),附学生家长保证安全和承担责任同意书,经所在学院研究同意后报学生处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分管校领导签批,最后报学校保卫部门办理《机动车辆通行证》,本通行权限只限本学期有效;

4、机动车辆进入校园必须严格执行校园交通管理规定,听从安保人员指挥,限速每小时20公里,禁止鸣笛,按位停放车辆。

5、对出现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校园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学校保卫部门将立即禁止驾车进入校园,同时该情况也将作为本单位综治考核评分依据。

大连民族大学保卫处

2017年6月5日

校园24小时接警电话:87404110 传真:0411—87656090 电子邮箱:baowei@dlnu.edu.cn

大连民族大学党委保卫部 保卫处 地址:大连金普新区辽河西路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