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大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根据学校统一部署,3月5日上午,刘玉彬校长与学校51家单位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度综治工作责任“两状两书”。
此次我校签订的综治工作责任“两状两书”,在以前签订《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的基础上,增加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同时,与机电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物理与材料学院和工程教育学院等5家单位单独签订了《易燃易爆和化学危险品安全责任书》。
今年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上级最新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经多方调研和讨论,对我校《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状》、《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重新进行了修订。新版责任状在原有基础上做了18项调整:一是对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明确“学校各单位、各部门是各自安全工作的主体单位,对本单位(部门)安全工作负有检查、整改、消除隐患的职责”这一原则,对具体职责和工作义务都做了详细规定。二是针对各学院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增加了大型活动组织管理、心理障碍学生的帮教及专人负责等要求;对生命科学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物理与材料学院增加了对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的操作与管理要求。三是针对学校机关、行政部门工作特点,对校办公室(档案馆)、宣传部、武装保卫部等涉密单位提出保密工作要求;对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增加了对所管理的仓库、出租场所的防火、防盗安全设施建设要求;对后勤管理处、生活服务总公司等单位要求杜绝聘任有心理障碍和有传染病的人员,并对所管辖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食品与药品安全无事故;对两校区教师公寓等责权不清晰部位明确了安全管理责任。四是针对体育教学研究部、体育馆增加了对运动场所及体育教学设施的维护,加强安防措施的内容;对图书馆增加了对书库、阅览室等易燃场所的重点监控内容;对网络与信息技术中心增加了对学校网站实时监控的要求,发现网络有害舆情及时快速的处理。
通过此次责任状(书)的签订,进一步明确我校各单位安全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师生员工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对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学校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