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大新闻网讯 为贯彻落实上级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日前,我校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了防火责任分区的划分。
防火责任分区的划分覆盖了全校所有办公区域及公共场所,确保防火安全责任落实到人,防火责任分区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各单位、各部门所使用、管理的办公楼、办公室、会议室、实验室、工作室、电教室、计算机房、活动室、库房、场馆等由各自使用或管理单位和部门负责防火安全管理;二是公共区域由各相关部门负责防火安全管理。
我校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把消防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安全工作抓紧抓实,为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学校成立了防火委员会,并与51家单位签订《大连民族大学2016年度消防安全责任状》,“消防安全责任状”中明确规定了各单位11项“单位责任目标”和3项“考核及奖惩办法”。学校还修订了《大连民族大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新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扩充和完善,重点强调了“两个细化”:一是细化了消防安全责任,做到界定清晰、责任明确,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是细化了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对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以及经费的保障、责任的追究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消防安全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更是重中之重,做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对于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