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再次荣获辽宁省公安厅安全保卫工作集体一等功

作者: 时间:2017-01-13 点击数:

民大新闻网讯 日前,辽宁省公安厅对全省企事业单位2016年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进行表彰,我校再次荣获安全保卫工作集体一等功,保卫处周春明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6年度,我校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业务机关工作部署,密切配合公安机关,不断强化单位内部安全防范和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大力加强单位内部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经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全校师生员工共同努力,保证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始终良好,在维护校园平安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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